中小债权人维权 钢结构用Q345B角钢的最后机会
进入破产重整法律程序对海鑫钢铁集团来说,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还是垂死前的回光返照?在停产8个月后,这家国内第二大民营钢铁公司的重生之题依然难解。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破产重整有利于海鑫钢铁重生,但这取决于债权人、海鑫钢铁集团以及意向重组方能否达成让三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志伟对记者表示。
虽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海鑫钢铁债务规模太大,投资重组的成本太高因而重整希望渺茫,但张律师对记者表示,“债务也可以通过债转股等方式形成解决方案,从而减轻重组成本。”
有了喘息机会
11月12日,山西运城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4家债权人对海鑫钢铁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共有4家债权人对海鑫钢铁集团及其子分公司提请破产重整,其中闻喜县凯达传感器厂提出申请对山西海鑫国际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山西闻喜银光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光镁业)分别对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实业)与山西海鑫国际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线材)提请破产重整。此外,海鑫董事长李兆会的妹妹控制的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鑫惠)也对海鑫钢铁集团提出破产重整。
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债务公司将可中止司法查封,保证资产完整性,存量贷款不再计息,终止清偿债务,还能解封已被查封的资产和账户,后续进入的资金不会被强行划转,从而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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